近日,深圳市龍華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連續發布“城市管家”應急服務項目招標文件征求意見公告,為各街道采購“應急”備用供應商。
招標范圍涉及“福城街道、大浪街道、民治街道、龍華街道、觀瀾街道、觀湖街道”等六個街道、七個項目(民治街道分為“民治南”、“民治北”兩項目)。
公布稱:本項目為應急服務項目,如所在街道辦事處城市管家項目的服務商在服務期內觸發退出機制,則本項目中標供應商為街道辦事處提供城市管家應急服務,服務期限至街道辦事處招出新的服務單位屆滿,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。服務價以被應急街道辦事處城市管家項目原中標價為準。
這意味著深圳市龍華區“城市大管家市場”將嚴格執行“退出機制”,“觸發”必須“退出”,并且是來真的,政府已著手建“應急”備用供應商庫。
據悉,深圳市龍華區下轄6個街道,除觀湖街道尚未完成“城市管家項目”招標工作外,其余5個街道均為完成“城市管家項目”供應商采購工作。
其中,福城、大浪、觀瀾、龍華、民治(南/北)等5個街道(6個城市管家項目)成交總額超過9億元(每年),屆時觀湖街道完成“城市管家項目”采購工作,深圳市龍華區的“城市管家”市場年規模將突破10億元。
(原文鏈接:“城市管家”壓力來了!深圳龍華為6個街道“城市管家”找“備份”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