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生態環境部辦公廳下發關于公開征求《“十四五”時期深入推進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和《“無廢城市”建設指標體系(2021年版)(征求意見稿)》(簡稱“征求意見稿”)意見的通知。
開展“無廢城市”建設,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行動,是推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重要舉措,是美麗中國建設目標的內在要求。黨中央、國務院高度重視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。2018年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“無廢城市”建設試點工作方案》(國辦發〔2018〕128號),在深圳等11個城市和雄安新區等5個特殊地區開展改革試點,取得明顯成效。為指導地方做好“十四五”時期“無廢城市”建設工作,在總結改革試點實踐經驗基礎上,制定本方案。
《征求意見稿》提出,十四五期間,推動100個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“無廢城市”建設。到2025年,城市固體廢物產生強度穩步下降,綜合利用水平和比例大幅提升,區域處置設施缺口基本補齊,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用明顯,基本實現固體廢物管理信息“一張網”,“無廢”理念得到廣泛認同,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顯提升。
《征求意見稿》還就“踐行綠色生活方式,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、資源化水平”提出如下要求:
堅持共建共治共享,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,建立完善分類投放、分類收集、分類運輸、分類處理系統。
構建城鄉融合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體系,推動城鄉環衛制度并軌。
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,推進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“兩網融合”,促進廢玻璃等低值再生資源回收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