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物業行業服務內容的不斷豐富,服務邊界的不斷延展,隨著政府簡政放權和公共服務領域供給側改革的持續推進,“物業管理城市”模式已成為新趨勢。同時“物業管理城市”模式也是國務院提出的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”在公共服務領域中的實踐,對于我國城市管理從粗放式向精細化、智慧化管理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。
為貫徹國家關于城市管理的相關政策文件精神,探索城市精細化管理的新路徑,充分調動社會和市場資源的積極性,深化城市運營供給側改革,創新城市治理模式。
中國城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聯合會發布了《物業管理城市運營規范》,以指導物業管理城市各參與主體更好地運營實踐。該標準在深圳市福田區“物業管理城市”模式先行先試的基礎上,由國內不同區域、行業上下游、行業內不同主體(企業、社團組織)的參與編制而成,該標準也是全國首個物業管理城市規范標準。
該標準從物業管理城市長期可持續發展的視角,分別確立了從適用范圍、術語和定義、服務內容、設置要求、實施要求、運行要求、制度管理、分類標準等全流程的規范體系。
該標準把“物業管理城市”模式分成五個部分的服務內容,并分類予以規范:
城市環境服務,指城市管理中的園林綠化、市政養護、城市治安、環境衛生、垃圾分類、數字化城管巡查等城市環境服務。
公共安全服務,指為應對社會公共安全事件,提前進行預案和應急物資儲備(分散儲備),積極配合國家應急管理行動主體的服務。
社區商業服務,指為滿足社區人群生活和工作需求而提供的衣、食、住、行、金融、娛樂、通訊、社交、快遞、藝體培訓、資產打理、線下商業配套服務。
社會保障服務,指在社區內向社區人群提供的教育、養老、醫療、保健、就業、職業培訓等社會保障型服務。
黨建政務服務,指社區以政府部門、社區居委會、業主委員會、物業服務企業等不同主體黨組織的共治共建共管共享為前提,以提升居民事務辦理效率和服務體驗為目的,引入居民常需辦理的相關政府行政事務進社區的服務。
根據程序,該標準已于10月19日正式發布。